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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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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培养〔2019〕91号

                                        

 

关于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2016级普通师范生集中式教育实习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准备阶段(9月2日——9月12日)

(一)落实实习学校、实习生和指导老师安排,投保工作

各部院系联系实习基地落实实习基地派遣计划,填写本专业《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信息表》(附件1),于9月10日(周二)15点前提交电子版到教务部。教务部根据各部院系上学期预报的实习计划整理并发布《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派遣计划(多学科实习学校预报统计)》(附件2)供以参考。

各部院系确定实习生分组和指导老师安排,填写《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实习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用于投保信息确认,需学生确认信息后签字、加盖部院系公章后于9月10日(周二)15点前提交到教务部。

教务部统一为参加实习的普通师范生投保,以部院系提交的纸质名单为准。

(二)向实习学校提交实习生名单

多学科的实习学校由教务部负责发送实习生名单电子版,单一学科的实习学校由相关部院系负责发送实习生名单电子版。9月11日起,如多学科的实习学校实习生名单变动,则由相关部院系自行与实习学校沟通解决,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教务部。

建议各部院系于9月18日前完成电子版实习生名单送交工作。

纸质版实习生名单提交方法:实习生入校时,由各部院系向实习学校提交本部院系实习生名单纸质版,盖部院系公章。

(三)其他

1.做好实习教材的准备工作。

2.去外地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应提前组织学生预定火车票。

二、教育实习动员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本阶段原则上不停课,请各部院系做好教育实习准备工作,组织本部院系实习生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各部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习动员活动,指导教师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布置实习任务,提出安全和纪律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实习生入校实习阶段(10月8日——11月8日)

1.原则上10月8日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可根据各实习学校要求调整入校时间)。

2.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依照《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指导实习生各项工作、交付实习经费、组织实习成绩评定。

3.11月8日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

4.部院系有关领导及实习负责人应在实习期间组织实习巡视。

四、总结及评价阶段(11月11日——11月22日)

1.部院系在实习生返校后及时总结,评选出校级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教案,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和“优秀教案推荐表”。优秀实习生人数不超过本部院系实习生人数的15%;优秀教案份数不超过本部院系实习生人数的10%。

2.各相关部院系于11月25日(周一)15点前向教务部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2)《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教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教案的《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电子版。

3)《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教务部审核后将纸质版返还院系。

4)《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5)《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6)部院系教育实习总结大会实习生代表的发言稿和PPT演示文稿电子版。

3.部院系自行存档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档案资料。

 

联系人:

杜春光  联系电话:58802413  电子邮件:ducg@bnu.edu.cn

李  玥  联系电话:13401027456 电子邮件:liyuebnu@bnu.edu.cn

 

附件:1.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信息表

      2.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派遣计划(多学科实习学校统计)

      3.2016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实习生信息统计表

 

   教务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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