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培养〔2019〕50号
关于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教育实习是我校公费师范生的必修课程,对培养公费师范生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公费师范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我校将于秋季学期组织2016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
一、教育实习安排
(一)、实习时间安排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为期16周(实习动员与准备2周、入校实习11周、总结与反思3周)。实习动员在本学期进行,入校实习和总结反思在下学期进行。
非回生源地实习时间:9月9日至11月22日;
回生源地实习时间:暑假结束不返回学校,直接前往实习基地,实习至11月22日,具体入校时间见后续通知。
(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分为两种类型:
(1)生源地教育实习基地,地域包括河南、甘肃、福建、内蒙、青海、云南、贵州、宁夏、广西、西藏、新疆、重庆、山西、江西、陕西、湖南。
(2)北京教育实习基地。
(三)、实习分组
在同一所实习基地实习的所有公费师范生为一大组,大组内同一个专业的为一小组。大组长经部院系推荐、教务部确定,负责协助各项实习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参见附件3);小组长由部院系指定,作为部院系联系人。
(四)、实习任务
实习生需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开展总结反思活动,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表格使用说明》(附件2)及所在专业要求,向所在部院系上交材料。
(五)、实习经费报销
在京外地区参加实习的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按照一定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请实习生保留相关票据,如因为票据丢失造成无法报销,责任自负。
(一)、落实领导小组
5月10日前,各部院系安排和落实本部院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及任务如下:
(1)教学院长: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工作。
(2)教育实习负责人:落实教育实习相关工作。
(3)教育实习联系人:与教务部对接教育实习相关信息,
负责统计、收发教育实习相关数据和文件。
(4)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实习班级辅导员:负责教育实习期
间的学生工作。
注:一位老师可任多职;按行政班级填写对应的班级辅导员。
(二)、申报教育实习课程
部院系根据排课通知,将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排入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课程,并通知学生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完成教育实习选课。
(三)、组织实习生参保
实习期间由学校教务部统一为实习生投保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请各部院系提交投保学生信息表纸质版,需由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院系加盖公章。(投保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员邮箱)
(四)、落实实习生名单
5月17日前,部院系依据《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布局规划》(附件8)中的各实习基地学科人数,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将名额具体分配至实习生,确定各实习基地实习生名单。同时,部院系在每个实习基地指定一名小组长,并按照实习生人数25%的比例推荐实习生大组长人选(尽量使实习生大组长和总领队专业一致)。实习生及推荐大组长信息请填写到附件6中。
(五)、落实指导教师
5月17日前,部院系为每位实习生安排一位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教育实习任务,具体职责参见附件3。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兼任教育实习督导教师。指导教师信息请填写到附件6和附件7中。
(六)、落实总领队教师
5月17日前,部院系向教务部推荐总领队人选。根据教育实习基地分布,每个实习大区安排1位总领队老师,负责本区内教育实习相关事宜,具体职责参见附件3。建议总领队老师兼任教育实习入校督导教师。总领队教师信息请填写到附件8中。
(七)、落实督导教师
5月17日前,部院系依据《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布局规划》(附件8)中的督导教师学科规划落实督导教师。督导教师定期到实习基地看望实习生,与实习基地沟通实习情况,具体职责参见附件3。督导教师信息请填写到附件8中。
(八)、开展实习动员与培训
本学期暑假前,部院系组织公费师范生开展实习动员,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开展教育实习培训,具体要求见《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动员与培训方案》(附件4)。
(九)、发放数字媒体设备
5月22日前,教务部公布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数字媒体设备发放安排及培训通知(含数字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本学期期末考试前,部院系组织学生参加数字媒体设备培训、向实习学生发放录像机等数字媒体设备,借出设备由借用人负责,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十)、组织学生入校、开展督导和巡视、组织学生返校
入校阶段,督导教师组织学生有序进入实习基地,具体入校组织方式、实习基地联系人等信息另行通知。
教育实习期间,督导教师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走访实习基地,开展督导工作。部院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巡视。
11月22日,公费师范生统一结束入校实习。离校阶段,督导教师组织学生返回本校。
(十一)、开展实习总结
11月25日至12月13日,部院系组织公费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和反思,开展实习评价、评优、总结等各项工作,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向教务部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同时,部院系结合实习总结工作,以讲座、模拟测试等形式开展教师资格证国考面试培训,参照教师资格面试环节(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组织面向全体2016级公费师范生的教学技能训练活动。
三、部院系各类材料汇总提交时间节点
1.5月10日前,填写2019年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统计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到教务部(和普通师范生领导小组统计表一致);
2.5月17日前,填写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信息(包括实习基地、指导教师、推荐大组长)统计表(附件6),提交电子版到教务部;
3.5月17日前,填写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7),提交电子版到教务部;
4.5月17日前,填写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布局规划(附件8)中的总领队和督导老师,提交电子版到教务部。
联系人:韩双龙 杜春光 联系电话:58806559 58802413
电子邮件:bnuhansl@foxmail.com
附件:(均为电子版)
1.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2.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表格使用说明
3.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各类人员工作指南
4.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动员与培训方案
5.2019年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统计表(空表)
6.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空表)(含实习基地、指导教师、推荐大组长列)
7.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空表)
8.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布局规划(含总领队学科规划、督导任务学科规划)
教务部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