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培养〔2021〕71号
关于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
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我校将于秋季学期组织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安排
(一)实习时间安排
集中式教育实习为期6周,预计需停课的周数为5周。实习的第1周在校内做实习动员和业务准备,原则上不停课。国庆节按学校统一安排放假,国庆节后(约10月8日)开始正式进入实习学校,实习至11月12日。具体入校时间见后续通知。
(二)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范围
学校不组织非师范专业学生参加教育实习。普通师范生如教学计划中没有教育实习必修要求,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教育实习,参加实习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实习前已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课程的学分。
特别说明:因实习学生的学科及人数分布需提前与实习基地联系落实,请学生在报名前务必谨慎考虑,一旦报名不得退出,如报名后退出,教育实习成绩记为零分。
(三)教育实习的选课、成绩和学分管理
1.实习报名后,学生应在选课周期间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选择教育实习课程。
2.实习结束后,教育实习成绩由教育实习课程负责人或部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3.教育实习的学分和课程类别,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准。学生报名前,各部院系应将教育实习的修读要求及学分情况通知学生。
二、教育实习具体组织工作安排及日程
(一)落实领导小组
6月4前,各部院系安排和落实本部院系领导小组,与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领导小组相同,填写2021年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领导小组统计表(附件1)。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及任务如下:
1.教学副院长: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工作。
2.教育实习负责人:落实教育实习负责工作。
3.教育实习联系人:与教务部对接教育实习相关信息,负责统计、收发教育实习相关数据和文件,做好上传下达的联系工作。
4.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教育实习期间的学生工作。
注:一位老师可任多职。
(二)落实并预报实习学校
部院系统计参加教育实习的普通师范生人数,填写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部院系按照实习报名人数落实实习学校(一般每6名学生一个实习组,建议多联系1-3所备选实习学校),并与实习学校商定实习有关事宜,填写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和派遣人数预报表(附件3)。6月4日前,部院系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
特别说明:
1. 鉴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请部院系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强化实习指导与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建议各部院系采取集中式教育实习组织形式,如确有困难,允许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基地。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学校要做到学生申请、学院核实审批、家长知情,明确实习期间安全责任。请部院系于6月4日前将教育实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
2.普通师范生实习学校应避免与公费师范生实习学校相同,2021年北京地区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名单请见附件4。
三、其他教育实习的形式
除按以上时间进行集中式教育实习以外,部院系也可组织分散式教育实习,即实习生原则上每周去实习学校一次,每次半天4课时,为期一学期,承担实习学校选修课、兴趣小组、兴趣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等多种形式的教学任务,获得与集中式教育实习相同的成绩。
联系人:韩老师 杜老师
电话: 58806559 58802413
电子邮件:bnuhansl@foxmail.com
附件:(均为电子版)
1.2021年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领导小组统计表
2.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报名信息统计表
3.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和派遣人数预报表
4.2021年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名单(北京地区)
教务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