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7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02
  •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培养〔2020〕116号

 

关于2017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2017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教育实习质量,做好入校实习阶段和总结阶段的有机衔接,请各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提前做好相关安排,组织2017级普通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生返校与报到

1.2020年11月13日(周五),实习生统一结束入校实习。

2.2020年11月16日(周一),实习生到所在部院系报到,不能在按时报到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院系提出申请,由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审批。京外地区实习生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报到,最晚不得超过2020年11月18日(周三)。

二、部院系工作

(一)时间

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与反思阶段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共两周。

(二)成绩录入

2020年11月27日以前,将教育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三)评价与评优

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2017级普通师范生的教育实习评价与评优工作。

优秀实习生奖项评选比例为本专业2017级普通师范生实习生总人数的15%;优秀教案奖项评选比例为本专业10%。各部院系自行制定评审指标体系,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工作。

(四)总结报告

各部院系总结本部院系教育实习工作情况,撰写《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

(五)材料整理与档案建设

部院系安排专人负责2017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档案建设工作,并于2020年11月30日(周一)15点前向教务部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2.《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教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教案的《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电子版。

3.《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教务部审核后将纸质版返还院系。

4.《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5.《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6.部院系教育实习总结大会实习生代表的发言稿和PPT演示文稿电子版。

三、实习学生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下列总结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以前,其电子版在“教务部网页——常用下载——更多——教师教育”处下载(http://jwb.bnu.edu.cn/tab/cyxz_9a0e4784)。

 

实习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到院系,由院系存档。

1.《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学工作内容及进度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2.《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4学时),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3.《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班主任工作方案及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4.《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班会活动方案》(1学时),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5.《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个人工作总结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6.《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

7.《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院系。(重要提示:本表需存入学生档案)

 

申报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教案的学生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院系,由院系存档。

1.申报优秀实习生的学生需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重要提示:本表需存入学生档案)

2.申报优秀实习教案的学生需提交一份《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作为参评教案,只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

李  玥  电话:58800041  邮箱:liyuebnu@bnu.edu.cn

杜春光  电话:58802413  邮箱:ducg@bnu.edu.cn

 

                                 教务部

                                  2020年10月23日

学习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