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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期间协调使用数字媒体设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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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师教通[2017] 056

                                                                           

关于2014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期间协调使用数字媒体设备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为提高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质量,推动教学资源建设,促进免费师范生实践过程中多种教学手段的使用,方便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影音资料的信息采集,根据部院系提议,由教务处统筹安排2014级免费师范生携带学校配备的数字媒体设备前往实习基地学校。请各部院系根据此通知安排落实数字媒体设备使用与管理工作。

1、  设备套数安排原则

学校按照设备总量和师范生使用需求拟定各部院系需提供数字媒体设备的数量,请各部院系按此要求配合设备提供(附件3)。

2、  设备构成

一套设备包括:Sony数码HD摄录一体机一台、装有大洋非线性编辑软件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佳能IXUS100IS数码相机一台、TASCAM DT-07便携式录音机一台、Tibec三脚架一副及相关附件和使用说明书等。请各部院系在落实设备时按照清单(附件1)提供设备、相应附件及使用说明书等,以便实习生使用。

3、 设备安排方案

设备安排方案见附件2。用颜色标记的实习小组为携带设备的实习生小组。

4、 设备管理

    实习期间,携带设备的实习生小组应携带一整套设备(笔记本电脑除外),携带途中不可托运,同一实习基地内不同专业的所有实习生轮流使用设备。

携带设备的实习生小组负责设备管理,提供设备的院系应落实设备负责人。实习期间设备借出、归还时应分别按件签字登记,借出前、归还后由设备负责人验收设备和附件完好情况等,确保数字媒体设备的有效、安全流转和使用。

实习生从设备负责人处将设备借出后,应妥善保管,及时归还,并及时将影音资料导出存档,清空设备内存,以方便其他同学的使用。

设备使用登记表(附件3)由设备负责人管理使用,以便设备管理和后期查询。实习结束后,登记表交本部院系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免费师范生在设备使用期间发生丢失或损毁数字媒体设备的情况,按照免费师范生丢失或损毁数字媒体设备处理方案(附件4)进行处理。

附件1: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数字媒体设备清单(电子版)

附件22014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布局规划(含数字媒体设备安排计划)(电子版)

附件3: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数字媒体设备使用登记表(电子版)

附件4:免费师范生丢失或损毁数字媒体设备处理方案(电子版)

 

联系人: 王方洋    联系电话:58802413     电子邮件:bnuwangfy@foxmail.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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