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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信息统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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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培养[2019] 20

                                                                      

 

关于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教育实习是我校公费师范生的必修课程,对培养公费师范生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公费师范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附件1),我校将于秋季学期组织2016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

现对实习生信息进行调查。

一、实习时间安排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为期16周(一般实习动员与准备3周、入校实习10周、总结与反思3)。实习动员在本学期进行,入校实习和总结反思在下学期进行。

非回生源地实习时间:9月中旬至11月下旬;

回生源地实习时间:暑假结束后不返回学校,直接前往实习基地,实习至11月下旬。

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分为两种类型:

  1. 回生源地教育实习,地域包括河南、甘肃、福建、内蒙、广东、青海、云南、贵州、宁夏、广西、西藏、新疆、重庆、山西
  2. 在北京教育实习。

三、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规划

 

  1.  教务部联系实习基地、确认各实习基地当年可承载的各学科实习生人数,按部院系分配实习生名额。
  2. 依据各实习基地实习生名额,部院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将名额具体分配至实习生,落实各实习基地实习生名单。

四、回生源地教育实习意向调查

高考生源地属于“回生源地教育实习”包含地域的学生可以选择是否回生源地教育实习。

如选择回生源地实习,则分配生源地教育实习基地名额;否则,将分配北京教育实习基地名额。

实习生选择实习区域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

五、实习生信息确认

请各部院系填写《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并打印经学生确认签字后,于2019年3月20日(周三)15: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部院系公章)提交至教务部。

 

联系人韩双龙  杜春光    联系电话:58806559  58802413

电子邮件:bnuhansl@foxmail.com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电子版)

2.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统计表(空表)(电子版)

                                                    教务部

2019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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