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师教通[2018] 085号
关于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部院系:
2015级普通师范生集中式教育实习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准备阶段(9月3日——9月14日)
1.落实实习学校、实习生和指导老师安排,投保工作
各部院系联系实习基地落实实习基地派遣计划,填写本专业《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信息表》(附件1),于9月12日(周三)15点前提交电子版到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部院系上学期预报的实习计划整理并发布《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派遣计划(多学科预报统计)》(附件2)供以参考。
各部院系确定实习生分组和指导老师安排,填写《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实习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用于投保信息确认,需学生确认信息后签字、加盖部院系公章后于9月12日(周三)15点前提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统一为参加实习的普通师范生投保,以部院系提交的纸质名单为准。
2.向实习学校提交实习生名单
多学科的实习学校由教务处负责发送实习生名单电子版,单一学科的实习学校由相关部院系负责发送实习生名单电子版。9月13日起,如多学科实习学校的实习生名单变动,则由相关院系自行与实习学校沟通解决,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教务处。
建议各部院系于9月19日前完成电子版实习生名单送交工作。
纸质版实习生名单提交方法:实习生入校时,由各部院系向实习学校提交本部院系实习生名单纸质版,盖部院系公章。
3.其他
1)做好实习教材的准备工作
2)去外地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应提前组织学生预定火车票
二、教育实习动员阶段(9月17日——9月30日)
本阶段原则上不停课,请各部院系做好教育实习准备工作,组织本部院系实习生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各部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习动员活动,指导教师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布置实习任务,提出安全和纪律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实习生入校实习阶段(10月8日——11月9日)
1)10月8日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可根据各实习学校要求调整入校时间)。
2)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依照《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指导实习生各项工作、交付实习经费、组织实习成绩评定。
3)11月9日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
4)部院系有关领导及实习负责人应在实习期间组织实习巡视。
四、总结及评价阶段(11月12日——11月23日)
1)部院系在实习生返校后及时总结,评选出校级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教案,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和“优秀教案推荐表”。优秀实习生人数不超过本部院系实习生人数的15%。优秀教案份数不超过本部院系实习生人数的10%。
2)各相关部院系于11月26日(周一)15点前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 《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版。
- 《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教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教案的《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电子版。
- 《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版。教务处审核后将纸质版返还院系。
- 《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版。
- 《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
- 部院系教育实习总结大会实习生代表的发言稿和PPT演示文稿电子版。
3)部院系自行存档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档案资料。
附件:(均为电子版)
- 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信息表
- 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派遣计划(多学科预报统计)
- 2015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实习生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杜春光 联系电话:58802413 电子邮件:ducg@bnu.edu.cn
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
主题词:普通师范生 教育实习
发:各相关部院系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印发